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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:聖道倫理

第五回 行孝積德 廿四上篇

作者:大寰宇宙高真   来源:大寰宇宙高真   阅读:341   评论:0

第五回_行孝積德_廿四上篇


第五回  行孝積德 廿四上篇


第一 父母養育子女 子女孝敬父母


為人父母,教養子女有「義務」。但為人子女,孝敬父母,亦有「義務」。父母子女雙方所擔之「義務」,能作得週到,方能符合,敬親教子之道理也。須知父母懷孕,腳酸手軟,雖然美味食物,亦難得進入口。


走路顛顛倒倒,艱苦亦都忍耐,以待滿圓,十個月之長期間,要生產之苦處,或逢難產危險之時,無一人可以代替此苦難。至生產後,為保護兒女,時時抱負,提攜、牽行、指導,用盡無限量之精神,以及金錢物品,此謂之「恩」也。


賜兒女飲食,衣服禦寒,家宅居住,財產享福,兒女身中染病,即緊急醫治。若病體未得速痊癒,為父母之心,實不可形容之艱苦,比子女之苦,是更加十倍之艱苦,若能代替此苦,為父母者,亦願擔當也。


到七八歲時候,就送入學校讀書,若有能力,又要哉培到中學大學。在讀書當中,恐兒女精神不足,即買藥品補給,使精神充足,可以順序從學。至畢業後,即為兒女機會職業,或托媒人,以選賢郎淑女配親,此為之債也。


為人子女受父母重大恩情,此乃深厚之債務,切不可忘棄。須要抱志,無論如何,當然要報答,此恩情,及償還此債務,才有符合孝順之道理也。譬如食過別人一碗飯,時常都思有何物品,可以叫別人來食,而報答此恩情。


若有欠他人多少金錢,亦有思勤儉粒積,急速去還人,所以為人子女者,必須要現出良心善性,來孝敬父母,要時常買好物品,好衣服,以敬父母。能用愛妻愛夫,或愛子女之心,以奉事父母,而對待父母,要如容忍子女一般也。


為人父母愛惜子女,無所不至之疼惜。為子女之人,亦要如父母愛惜子女一樣,無所不至來孝敬。人人若能依此而作,即可說已有還債,而亦有報恩,世人若知報答父母之恩,奉還父母之債,能完成此責任義務,方可稱之為孝子也。


第二 孝道萬古常新 絕無新舊之別


為父母之人,有保子教子之義務,由十月懷胎,至三年乳哺之保抱,以及十年教訓之養育,此乃萬古不移之道理,所以為人子女,對此孝道之理,亦要如天地日月一樣,萬古不變,來孝敬父母,方可謂之孝道無虧欠也。


觀現在世人,自以為科學文明人,而誤解萬年不變之孝道,為陳舊腐敗之論述。孝道乃萬古常新,絕無新舊之別,若非真理,不久就淘汰,何能永久留存,而自古續傳至今哉。若不信萬古常新之孝道,而忤逆父母者,大不對也。


如何謂之孝親,若有金錢可用,定要思親有無缺用否。若逢吉慶喜事,定要思親有歡喜安樂否。若我安樂,亦要思親有康健快樂否。若與父母相見,必須滿面現出笑容,歡歡喜喜,如見孩子一樣愛惜歡喜,即謂之孝也。


所以孝子事親,須常娛親之樂,雖逢父母生氣,暴怒之時,反而冷笑,望安慰父母不氣惱,能用真情至意即孝也。實萬古不易之法則也。


第三 孝行無偏 對待父母翁姑 祖父祖母 繼父繼母一同


為人子女:有不念父母之恩情,而忘恩負義否。有厭恨父母,而放棄不顧否。有做過失,受父母責罵,不改過,而反抗,與父母鬥氣否。有希望父母早死,而獨占權利財產,自由行動否。


有不顧父母之寒冷,而不做衣服給父母穿否。有不顧父母之飽,而有食物不奉父母吃,獨自享受滿足否。有放任父母受勞苦,而自己與妻子安閒否。有偏護自己妻妾子女,而刻薄虐待父母否。有放棄家庭而連累父母受餓,受寒冷否。


有與兄弟姊妹不和睦恭敬,而為財物,則起相爭,致累父母生憂心否。有與不務正業,而邪見奸詐之小人相結,使父母憂慮否。有生出兇惡之心,橫行四至,無惡不作,想奪父母之財產,而浪費無度否。


有顛倒昏迷,亂談國家是非,或作國家,最嚴禁之事,致敗父母之基業否。有強靠自己之才能,自高驕傲,不受教訓,而輕視父母否。有誇自己之富貴,而刻薄父母為其僕婢否。有在三餐吃飯,使妻妾子女先食,而不請父母同食否。


有不孝敬祖父祖母(阿公阿媽)否。有奉待繼父繼母(後叔後母)不盡心誠意否。以上所講各條之中,若有缺一條,做無齊全者,對人道規格,即無完全,盼望為人子女,必須在夜靜心清之時,詳細思真。


若有違背上說各條者,急速改過自新,回頭是岸,從速真心誠意,加持孝行,以補改前過。人生在世;不論犯何種罪惡,當不得一個悔字,人若有差錯,願認自己有錯誤之後,若能反省改錯向善,則罪惡能消,猶足稱孝也。


第四 真心體貼父母 方可謂之孝子


你之父母富貴乎,可賀,但不可靠富貴而奢華,須要建功立業。你之父母貧賤乎,可惜,當然不怨恨父母,須要勤儉興家。你之父母康健乎,可喜,雖家貧食豆飲水亦歡喜。你之父母哀弱乎,可憂,必要買藥培補氣血,使其健康強壯。


你之父母雙全乎,可慶,家中大小要遵守天理人倫,而安樂天命。你之父母鰥寡乎,可悲,父母有失一方,為人子女要安慰父母。你之父母殘廢乎,可憐,逢父母年老穿衣不整齊,應該加意週全,使其好看美觀,免被人恥笑。


你之父母早亡乎,可傷,為子女之人要勤儉節約,奮發成人,而建家立業。你之父母出外乎,可慮,為子女之人看父母外出,心口要關懷思慮,須遵守規矩,以等待雙親歸家。


你之父母無蹤乎,可哀,為人子女,看父母外出,許久無回家,亦無音信來往,遇此逆境之時,雖在千里之地,當然亦要往尋。你之父母疾病乎,可危,為人子女,看父母身中染病,若有危險之處,則要急速,盡誠意請求醫師來調治。


你之父母災難乎,可驚,為子女之人,看父母受災難,不論水深火熱,萬槍千刀之內,定要拚命救護,不顧自己,亦不貪生怕死,而急速解救之也。所以為父母之事,為人子女之義務,當然盡至誠體貼,方可謂之孝子也?


第五 父母比金錢 妻子 職位 更重要


金錢乃世上活寶,雖知金錢重要,但父母更加重要,何也?金錢雖然失去,若願意勤勞求儉,定可再得,但父母者,不能再得也。對妻子雖可愛,失去可再娶,子可再生,但父母一旦失去,則不能再有也。


職位事業要顧,而父母更加要顧,何也。因職位事業,雖然失去,亦可轉他業,或再尋而得之,但父母則不能另覓他人,為你之父母也。自己之身命要保,但父母之身命,更加要保,何也。


須知你之身命,皆由父母,千辛萬苦,養育而大也。所以若無父母,如何有我身,可見父母,比較金錢、妻子、職位、我身、更加貴重。為人子女者,夜間須要清潔床席,使父母安眠,早晨起床,亦要收被齊備也。


第六章 父母即是聖神仙佛 君王將相


父母即是聖神仙佛,孝敬父母勝往千里寺廟拜神佛,父母庇佑,是世上第一厚德,第一福澤,不但厚大,且為父母者,對於家庭,如一國之君王,朝中之良相,護國之勇將,疼惜我,保衛我,給予最大保護,為人子女,須知拜活佛也。


第七章 學君子態度 使父母無憂


不敢露自己有莊嚴形威之態度,免使父母有駭怕之心。亦不敢露自己有枯淡衰微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不安心。亦不敢露自己有疲勞倦怠,懶惰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生氣心。


亦不敢露自身有疾病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憂慮心。亦不敢露自己有愁苦困難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燥煩心。亦不敢露自己有怨恨怒氣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不歡喜不清心,無爽快也。


不可使父母有冷淡心,對於所擔任之事業職業,或讀書,須要盡心奮發,使令事業、職業、讀書精進,以慰父母,免使父母有苦嘆失望也。不可使父母有煩惱心,子女切莫損傷身體,損害名節,以免連累父母,使父母克生憂慮也。


不可使父母有驚恐心,乃為子女之人,切不可作危險之事,方能使父母,免受害怕也。不可使父母有愁悶心,乃為子女之人,切不可作違背人倫道德之事,或對婚姻之事,定要順父母之意見,方免害父母之帶愁鬱氣也。


不可使父母有難言心,巧為子女之人,不可無聽順父母之教訓而忤逆,免使父母有怒氣也。不可使父母有愧恨心,巧為子女之人,若對父母,切不可用惡情意,呆面容,惡言語,呆聲音,而無禮貌,亂喝罵,免使父母之心中有懷恨也。


人人若能學君子之態度,以孝順父母,使父母能歡喜無憂慮,如此不只父母之身體能健康,家庭亦定和順平安矣。


第八 父母衣食齊備全 依順環境行孝道


為人子女,要盡孝父母,無為難之事也。須要順父母之心意,依照父母所希望,父母所愛之錢財,或食物衣服,須辦齊備,無缺欠,免使父母去鄰近求乞,或對朋友親戚哀求,而受人之恥笑。能如此做者,便是大賢人也。


人人要享受安樂,亦是無為難之事也。只要做父母,能順應其子女貧富環境,但求有飯則食飯,有粥則食粥,兩無嫌怨,父母子女能安份守己,家雖貧不貪求,不濫取,無憂無愁,喜待天時,此就是得大福也。


第九 父母生前死後 心中須常紀念


父母是為天下第一至寶至貴,故為子女之人,目中時時,須有父母在前,心中時時,須有父母牽掛,人人既然知父母,如此之寶貴,定不可忘去思父母之事,若有此良好之心,才可謂天性無虧,乃為人子女,對父母之孝義,未有缺陷。


所以父母在生前,對奉事父母,無生出半點厭恨薄待,至父母死後,方免追悔奉事父母之薄,此乃為人子女,對孝敬父母之事,有徹底圓滿,做得週到,則能始終,以盡人力,克盡孝道之君子也。


第十 孝子敬親 不可貪求妄取


父母不能永久在世,所以能得在生一日,要加盡一日之孝敬,須知人生一定要死一次,若為人子女者,逢父母在世之時,當然用真心誠意,每時都要歡容喜面,以奉敬之,使父母歡喜安樂。


但求父母歡喜安樂,亦要使心無愧,不作無禮義、無廉恥之事,且不亂取不義之財物,來敬奉父母,須要依照自己之環境,貧富之程度,若有一分之財物,則用至誠,以盡一分之孝敬,不分家富家貧,總要盡自之力。


第十一 大杖則避 小杖則受 便是孝子


父母如天地,亦可比如神佛,所心為人子女者,雖然在視之無形,聽之無聲,在父母未表現形容,未發出聲音以前,為人子女者,須要先知父母所要發動之心意,則從順父母之心意,急速做去符合,對父母務求體貼週全。


為人子女,作任何事,必先三思後行,又要體念父母之名聲無損,才算做得週全也。不可使父母有難言之心也。子女若做事有差錯過失,定污染父母名聲,而害父母有口難言,事事也就無法週全,若不謹慎注意,後悔就不及。


子女若有過失,受父母打罵,小杖打者,可忍受痛苦,若用大杖來打,須要急速逃避。所逢父母憤怒,無明火性大發,為子女者定要暫避之。方免受意外之災殃禍患,而顧肉體安全,使父母無後悔之錯也。


待至父母,火性降下之時,可走到面前請罪,此時父母之人,看子女知過請罪,而含有疼惜之心,就不甘加責備,而再重打。若不知如此作,當父母大怒,火性爆發之時,為子女者不知逃避,一時被錯手打死,父母該當何罪。


故受父母重打,反累父母犯法律,孝反變成大不孝矣。自留終身,可使父母有追悔之悲也。為人父母者,教訓兒女切莫粗心。雖然父母多數有愛惜子女之心,但怒氣怨恨之時,如同亂打牛馬一般。


若對子女常常打罵,乃為人父母,無慈悲之表現。教訓子女,若用惡毒之手段,可說是愚蠢之父母,為父母之人,若真有慈心,子女定能孝敬,家庭之中,亦能融融洽洽,家和萬事興,自然得昌盛矣。


須知從古及今,有逆倫弒父母之原因,都是父不父,而子不子。父母視子女如畜類,動則亂罵亂打,不顧兒子之面目,積怨日深,父母子女,變成仇敵,由此而殺機頓起,一旦事發,難以收拾,造成逆倫慘劇。


如此父母子女,則同受不慈不孝之罪,豈不是可憐乎。為父母若能以真慈心,而對待子女,子女雖然愚癡,不聰明,不知孝道之理,定亦不敢下殺父之毒手也。所以為父母之人,對教訓子女定要用勉勵法,乃最為上也。


第十二 合理合法教訓子女 合理合法順從父母


為父母之人,有慈者,亦有不慈者,教訓子女,應用慈悲教導之,可使子女知人倫道德之理,又知孝敬父母之法,切不可有分別心,而對所疼惜之子女,則愛如掌中明珠。若對自己所怨恨之子女,則看如馬牛。


甚且不用正法指教,而亂罵亂打,若對教訓子女,只用打罵之方法,此不是優良之教法也。須知為人父母者,雖能養子,亦要能教子,若只知養,而不知其教者,子女未來必定變成狼不狼,獸不獸矣。


此乃父母之失教,即父母之過失也。教訓子女不在打罵上,而是在為父母者的行為態度,待人接物,一起一落,一動一靜,全部都與教訓子女有關係。雖然子女在學校讀書,定受老師之教導,若在家中,定要靠父母之教訓。


若一般未明理之人,對教訓子女,多用打罵法,若是優良之教法,則免用氣力,亦免動干戈。此乃為人父母者,每日之行為態度,或家庭習慣、鄰里風俗,都有牽連訓導子女之要點,子女之成功或失敗,總由此而成習性也。


父母賢能


譬如為父母之人,性情溫柔,而工作勤勉。

用物節省,而言語謙遜,不生槓高,而亦不驕傲。

盡孝父母,而奉敬翁姑,恭敬尊長,而友愛下輩。

事物能相讓,而不計較,事事能忍耐,而對鄰里知和睦。

男女有別,而能守本份,無奢華,而亦不浪費。

夫婦和順,而家庭圓滿,對一切能公平,而不貪求利己。


為人父母者,若能用此行為,而表現良好之態度,給予子女看者,真是教子女成功之特點,外無特別之好方法也。須知人生,在幼童之時,無雜事操煩,對諸般之事,都最容易習成慣性。


所以為人父母,若做得好者,子女定看此好模樣而作,決定不作壞事而敗倫,在無意中,無感覺之時,雖有不好之子女,都變成好子女矣。所以近善者學善,近惡者學惡,近君子即學君子,近小人就學小人,此乃古今不易之道理也。


父母急躁


再舉例為父母之人,亦有性情爆急,遇事無明火就發,即打大打小,口言亂罵,工作懶惰,說話槓高,不孝父母,不敬翁姑,亦不敬老尊賢,事物多計較,亦不相讓,夫妻相打罵,鄰里不和睦。


加上多奢華好浪費,不節約勤儉,夜間不早睡,早晨不早起,家庭不圓滿,致常紛爭,男女不分別,卻混亂失禮節,對事物不公平,只望貪財利己,為人父母,若有如此之行為者,其子女之將來,必定難得成功。


依照此模樣而學習,怎能成大器?所以父母日常生活,以及行為態度,影響子女甚大。若為父母之人,對自己行為態度,時時謹慎檢點,可使子女,有好模樣可學習,若能如此者,雖免用打罵,亦能變成,優良品性之好子女矣。


父母不善


為子女之人,若逢父母不慈善,必須用仁義以盡孝,使父母感動,自然能善化父母。切不可因逢父母不慈善,而反用言語激傷,此乃火中添油。不但使得父母惡性不能改善,反而變成更加兇惡矣。


父母雖然兇惡,為人子女也不可無孝敬之心,若脫離父母子女至親之情,即不對也。教導子女合理者謂之慈,不合理者謂之不慈。父母嚴訓,為子女者若順言而行,謹慎喜容奉敬之,父母自然轉嚴為寬,性情即變成慈善矣。


切莫看父母不慈,而不理會父母,則任由父母打罵,滿懷怨恨之氣,一言不說,而傷自己身體。若有此種之人,當然要反省,尤不可憤激,而行入短路,食藥自殺,致累父母,受不慈之罪名,而自己亦做不孝罪人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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