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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:聖道奧秘

第十二回 解脫輪迴

作者:大寰宇宙高真   来源:大寰宇宙高真   阅读:93   评论:0

第十二回_解脫輪迴


第十二回  解脫輪迴


六道輪迴有其區別之等級。換言之,善業之大小攸關輪迴轉生於何種善道;而惡業之大小亦攸關轉生於惡途之分別,此即輪迴之動力。輪迴之律例由天地界訂,但其基本要素卻在個人。


換言之,推動此一輪迴之力量就在個人所行善惡,故曰由個人主宰。但是完成輪迴只是一個結果而已,在尚未形成輪迴定局之前,即是其中之過程卻仍可以影響將來輪迴之定局。


比如說:生前不足善業可資轉生善道,但是在靈神修持方面,有足夠力量去避免物外假象之引力,則將輪迴善惡兩道之間仍有自主力量之轉寰餘地;又如個人過世後得到他人助力。


如:親人行善功迴向,以及上師、大德、蓮友、同修之助唸,廣聚善願之力,均有可能扭轉輪迴,形成另一股影響輪迴之動力。地界磁場(地府)、地上動力(因果電波)、天界神通力(天律),三個現象組成輪迴的動力。


但這個動力的變數,除了前述個人有其主宰力量外,大自然之間,亦即地球上仍然有一個不可臆測的大變數──即壞、空等大劫。此一自然界之劫數亦能左右人世間輪迴的動力。


其主要依據即在一個循環的理論:因為形成壞空大劫均因天地間充滿暴戾之怨氣;如同水受蒸發上昇,遇冷成雲,再形成雨水落下地面的循環相同。積怨過重,天地形成大劫,劫數殺殘生靈,生靈又形成怨氣。


修行善願


如此循環更推動輪迴的力量。因而減輕它的動力,唯一的方法即是「淨土善願」。佛家所謂阿賴耶識,在人體可形成自主光體,亦一切無形動力的源頭。人身:靈、生、覺三魂,各與阿賴耶識形成主屬互動的牽制力量。


阿賴耶識以過去世的因業儲存,而下達指令於靈魂。靈魂受到阿賴耶識中善惡業力量的衝擊,乃分傳訊息予生、覺二魂,而生、覺二魂乃支使肉體物質的傳令;如此一來,接受善業的指令,肉體物質就愈健康。


因為善業沒有破壞力。但是一旦接受惡業,那麼生、覺二魂就會使肉體物質產生質變,因為惡業本身即具破壞力,生、覺二魂照單全收,只是下達所支配的軀體時產生質變(即疾病)。


是以人生在世,此一傳佈系統,是為了了結過去因業,而在今世顯現。人身軀體之間若有外靈(即所謂冤親債主),則阿賴耶識下達指示傳佈至靈魂之時,靈魂已無自主力,不能再下指示到生、覺二魂。


因而靈魂受到干擾,以致錯亂,此即所謂冤魂纏身之理論。換言之,阿賴耶識是每個靈神的儲存轉播站,雖然與靈神同體輪迴,但卻無自主能力。唯有正本清源使阿賴耶識不要儲存不善因業,就不會使三魂受到干擾。


而欲求阿賴耶識的淨化,最消極的作法只有力行功德,去除前業以及慎種因業,使其不再儲存惡業。「不墜輪迴」與阿賴耶識仍然大有關連。試舉今世每個人俱都帶業轉世,亦即已有惡業儲存於阿賴耶識之中。


因此必受此串連業識的干擾,墜入惡趣苦途之間。因而唯有從己身凝聚一股更大的力量,以阻絕阿賴耶識傳達惡業指示給靈魂,而這股力量即是「願力」。阿賴耶識是人體中一個主光體,與生即俱。


當它的作用在持續,就有如水之泛濫。正本清源是洩洪疏流,或另引渠道,但是在無能為力之時,亦可先築堤堵絕。因而在人身之中,即是以靈魂所主宰之心識,發大善願去修行。


以此修行大願發出的力量,去堵絕阿賴耶識所發佈的惡業。當然堵乃下策,是為通權之一環,以修行大願去堵絕,然後一直堅持修行,就像時時刻刻再增強堤堵的堅固。


三魂合一


當個人修行到標準程度(亦即不受三魂的支配),就可不受阿賴耶識的困擾,亦可不墜輪迴矣!在生命存續過程之中,三魂在人體內所能發揮之功用,乃分別如下:


◎靈魂入於玄關藏神,乃主掌眼睛視覺;入於心,乃主掌心識。故靈魂之功用在人身處於主宰發號司令之地位,而且其能量亦是三魂之冠。


◎生魂仍入於脾、胃,主人身之動靜,為主掌人身存活之延續,故在人身乃處於輔佐之地位。


◎覺魂入於肝、腎,在人身主掌氣力之支配,在三魂之中乃屬負責執行動力之地位。


人身三魂各有所司,再配合七魄,乃形成生命之整體;在生命過程之中雖然共聚一身,且各有所司,但因人身之假體阻障三魂之聚合,故其能量僅能佈達於肉身之間,無法使其能量融入大自然而發揮淋漓盡致。


而肉身之所以阻障三魂,雖然有些先天之合聚,此所以能形成生命體之先決條件;但肉身之質變卻又因源於三魂所傳佈之業識;因而三魂與肉身又形成一個互為因果的循環。


在修道過程中有許多得道之士(不論佛、道,以迄各宗道場)均有顯現異能力量,比如說六大神通,以及道家術法,甚至潛移默化,脫胎換骨,使人身靈氣外露,俱是三魂已突破肉身阻障。


三魂可在人身之中合一聚靈,乃可使三魂之能量融入大自然而不受肉身之阻礙,於是形成超異能力,即為俗稱之神通法力。三魂合一,生前可得顯現無量光能;在生命斷絕之時,更可以因三魂凝聚而使七魄不散。


形成一股完整靈體;因而亦可不受物外假象之引力,更可不受靈界中之破壞力所干擾、侵襲,而使地界磁場失去效用,則不用墜於九幽冥獄,直昇天堂。此三魂合一現象,在生命存續過程中,即為地行仙,屬半仙之體。


三魂各有其用,因在人體之內共聚而各有所司,且時期過長(生命之過程動輒數十年);而三魂又因業識之傳流,故亦各成自身之執識,此所以三魂不易合一。而生命滅絕之時,三魂又各歸所司。


靈魂入冥,生魂入墳,覺魂入祿位,其來有自。因此,在修行過程中唯有賴於先從靈魂之點醒著手。欲使靈魂不滅,必須由心生願,以強力約束,如戒律或懼慎,以此使願無止,久成願力。


可使靈魂永受願力之保護而感召生、覺二魂。此在修行法門即是大願力護持,終可修成三魂合一,不致墜入輪迴。


推波助瀾之三毒


貪、嗔、痴三毒,本為人性之劣根,但劣性將蒙蔽靈神,造成更大之惡濁,使靈神無以禦卸輪迴之動力,加速輪迴之引力,故不可不慎。貪:乃人性入於心,其意即貪求無厭,心無止息,無邊心念由此而生。


念業於是加速各人輪迴,以致業識、業報接踵而至。嗔:乃人性之火,易起無明,不馴之氣。故嗔念動火起燒靈明,則對修行者之聚靈適得其反,焉得無害?痴:乃人性之迷思,易亂神。


凡有所痴,不論痴於情愛、事物,終必亂神,神亂則無以自主。綜此而言,三毒各有其害,或在靈性,或在人身,但此均以害靈神為甚。貪入於心,嗔成於性,痴執於神,在人生過程中將是一股惡濁之動力。


足以使修道人,或者一般眾生,因此三毒而使累世業識,更加強了力量;使得輪迴動力,因此三毒植入意識而無法自拔;在生命過程中無時不受輪迴動力之牽掣。


就像地心引力之於人體,兩者形成不可分割之密切關連。唯有在生命過程中對此三毒分別有效之抑制,始能切斷輪迴動力之引線,也才可能在人生過程中修行究竟之法門。


生生不息之戒律


即然輪迴之動力是難以抗拒,且在人生過程之間無所不在,則各個靈神欲求不使動力引入輪迴之間,唯有從生命體作起。所謂生命體,即乃人之靈神與軀體合為生命體,亦即有形有相之活體。


為有效使生命體不受浩瀚輪迴之動力所牽引,必須在此生命體構築一道堅韌之防護罩,而戒律即是最佳之防護罩。昔日佛、道兩門之修行者,為何都以深山大澤為清修之地,一則遠避塵囂,再則也以苦行而修。


在僻境之間,不但情欲易斷,而苦行守戒亦可以此惕勵身心,待修行有成之後再入世而救世。當然在如今科技時代,以昔日苦行之修持已不可能。但是時日變遷法亦遷,今日之修道者不但無需深入青山大澤去清修。


更因道在火宅,人道首先,因此聖凡雙兼才是目前普及之修行。因此,苦行唯有靠己身之強力約束,使佛規、道戒深入心靈;更因此一強力自我約束,可使靈神受到強力震撼,容易使靈與體契合無隙。


因此,戒律的力量,是足以保護每個修道子去抗拒,解卸輪迴動力之牽引;只不過關鍵在各修道子如何去面對戒律?佛、道兩門戒律雖然有不盡相同,但眾生仔細研閱 戒律之力量,其所以產生,乃在個人之強力約束,亦即個人之意志戒律,勝於戒律本身之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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