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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:天律六卷

第十一回 抑才章

作者:大寰宇宙高真   来源:大寰宇宙高真   阅读:56   评论:0

第十一回_抑才章


第十一回 抑才章


太上曰天地不嫉妒人才,使他順應時運;聖人不嫉妒人才,給予他重責大任。不以私心去廢止,只以忠義去評斷,讓別人的才能得到發展,自己的品德也能得到提升,這是有才能者的幸運,也是整個國家的幸運。


能重用人才者,也受到天地的重用,受到天地的重用,最終會獲得吉慶。上天生育英才,上天賜予他使命,上天想要使他發展,始終不是為了自己。嫉妒他人的才能,私下加以排斥,只是為了自己,所以去排擠


使他無法得到重用,而私下感到慶幸。人能否獲得重用,是命運所決定,或是被人所推薦,稱讚而接受使命,而自己去阻止,去違背天命,自己同樣也將被排斥,因果報應會有循環,千萬不要心存僥倖!


孔子曰排斥與貶低他人是因為怕他們會影響到自己的發展,所以去排擠他人。賢能與端正是說他們的品德端正而且善良。才能是說他的學問很好,壓抑是說阻礙他的發展。排斥與貶低,方法雖然不同,而嫉妒卻是相同


事情雖有差異,而傷害卻是相同,全都是自私與嫉妒所造成。才與能是上天所賦與,上天所賜予而不讓他始終被壓抑,無法壓抑而必定上升,壓抑別人同樣也會受到別人壓抑。


上天不會去壓抑才能,但不會讓奸邪得到發展,即使發展也必定遭遇挫折,明白因果報應,知道天理的循環,將心比心,設身處地替別人著想,知道人事變換的自然法則。別人壓抑自己,自己感到不幸


自己壓抑他人,他人感覺又是如何?因為自己的迷惑,才以嫉妒去壓抑他人,將來也以嫉妒去償還。以陰謀去壓抑他人,也將被陰謀所害;以權勢去壓抑他人,也會被權勢所誅。案例依情況去判定,律法以罪過去施行。


玉尊曰自己有才能,希望別人能夠重用,別人如果壓抑自己,必定感到忿怒而加以報復。壓抑他人,別人也將壓抑自己,彼此互相排斥,這是人之常情。壓抑他人,別人也壓抑自己,彼此互相報復,這是世間常理。


見到他人有才能而去稱讚,這是公道。自己稱讚別人,他人也稱讚自己,彼此將會互相鼓勵!見到他人有才能而不去稱讚,仍算是不義,反而去壓抑他人,這是違背道理。


以為他才能必勝,而自己必敗,他人發達而自己必受屈辱,恐怕兩相比較之下,顯得自己不如對方,這是嫉妒與欺騙,是不知道天道循環的道理。上天奪取你的魂魄,最終自己也將會受到壓抑。


★忌其勝己,陰為阻撓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傾覆籍,以陰禍傾覆報。入鑊湯獄。轉世困阨淹埋,謀為拂逆。


★恐奪己長,尋疵擯斥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挫折籍,以禍踣挫折,淪敗失意報。入屠割獄。轉世零落苦惱。


★惡其慢己,故為陰陷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傾滅籍,以禍惡顛踣,陷刑傾滅報。入普掠獄。轉世拂逆憂苦。


★勒賄求賂,挾故抑塞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破耗籍,以冤抑破耗,塗敗灰燼報。入金剛、溟冷獄。轉世乞討破缺。


★惡不同黨,奸計傾毀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傾滅籍,以他升己斥,黨敗伏誅報,入火車、普掠獄。轉世流落淪沒。


★私忌釁隙,暗為摒棄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覆敗籍,以別禍發端,謀破覆敗報。入鑊湯獄。轉世拂鬱困窮。


★肆奸弄法,驕己凌人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伏誅籍,以奸破伏誅報。入鑊湯、屠割獄。轉世牛馬。


★只願己榮,不願人貴,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短折籍,以蹇難傾摧,禍剝短折報。入普掠獄。轉世豬犬。


以上諸條,生受天刑摧折,歿受冥刑拷掠。轉世報對填還,亦有現世對質者,抑阻人才,最干天怒,終無自久之理。一次百過,奪壽祿三算,重者奪至一紀,降以災禍,身報之外,子孫零落。


才能賦畀自天生,豈任奸頑遂蔑輕;

一旦他升終自抑,老天報應反相傾。


【原文】


◆抑才章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


太上曰:「天地不忌才,使之應運。聖人不忌才,升之大任。不以私廢,惟以忠蓋,才能既伸而己德愈盛;才能之幸,亦國家之幸。能伸人才者,亦天地之蔭,天地之蔭,其有終慶。


夫天之生才,天之所命,天欲使之進,終不為人進。忌其才能,私為斥擯,惟為己之心故為斥擯,使其無進,而為私幸。夫人進弗進,氣數所定,或終為人進,稱揚而膺命。則己之所抑,以違天命者,亦將復自擯。理有循環,其毋自幸。」


孔子曰:「排與貶,已進而排擠也。賢與正,德行而純良者也。才能也者,言乎其文章經濟也。抑也者,言乎其未進而擯斥也。品雖殊而忌相類,事雖異而害相同,皆私忌之心使之也。夫才與能,天賦也。天賦畀之,而不使終抑之也。抑而不已必升,抑人也者、人抑也。


天不抑之,而不使奸頑之終伸也,伸而不已必挫,原始要終,知天理之循環,推人及已,知人事之更疊。人抑己而不幸,己抑他而何心?夫亦自罔之也,以嫉妒抑他者,以嫉妒還。以陰謀抑他者,以陰謀戮。以權勢抑他者,以權勢誅。例以情定,律以罪行。」


玉尊曰:「己有才能,望人稱薦也,人或抑己,忿而必復也。抑他、抑己以相揆,人理也。抑他抑己以相報,天道也。見他才能可稱而稱之,公道也。己稱、他人亦稱己,更疊相代也。


見而弗稱,猶非義也。乃反而抑之,是滅理也,以為他才能勝而己必負,他伸而己必屈,恐相形之而見絀,是忌、也罔也。是不知天道好還也,天奪之魄,其終自抑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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