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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天律八卷

第五回 作亂章

作者:大寰宇宙高真   来源:大寰宇宙高真   阅读:67   评论:0

第五回_作亂章


第五回 作亂章


太上曰順從與違背有所差別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違背道理就不應該順從,合乎道理就不應該違背。背棄順從卻效法背逆,要以合乎道理為原則,合乎道理則去順從,違背道理就應違背。


明白順逆的原則,則順從與違背就沒有過錯。放棄違逆,效法順從,這是德行的基準。背棄順從與效法背逆,這是德行的缺失。順逆互相顛倒,對於順逆感到迷惑,自身必定受到災禍。


孔子曰:「棄」指的是違逆而遠去,「效」指的是跟從而效法,「順」的意思是合乎道理,是吉慶的象徵,應當要去做的意思。「逆」的意思是失去道理,是凶的象徵,應當違逆的意思。


君子對於順從與背逆感到謹慎,而審慎順從與違逆,明白順從與違逆,而果決於順從與違逆,所以行動都是吉慶,安守正道,前進而沒有過錯,後退而沒有後悔。所以順從與違逆是吉凶的預兆,順從與違逆是禍福的關鍵。


小人喜歡去背逆,不喜歡去順從,違背紀律,而行為叛亂,不順從天理,而效法奸邪,所以違反順從與背逆,而去違反作亂,產生禍亂而使國家危難。不能清楚辨別順從與違逆,而行為不當,他的志向昏暗。


能夠去辨明順從與違逆,但是行為不當,他的命運混亂。雖然明白辨別順從與違逆,但是行為不能果斷,他的行為違逆。


既然明白辨別順從與違逆,而行為故意去違反,他的行為叛逆。既然昏暗而且混亂,行為違背又叛逆,滅身的罪過與懲罰,將如何逃避?


玉尊曰順從應當要效法卻反而去背棄,背逆應當要離棄卻反而去效法。違背道理,行為反常,這是作亂的原因。罪過在於自身而災禍傷害到國家,這應該被天律所懲罰,滅除其身家!


★黨比奸殘,滅倫篡弒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殛滅籍,以奇禍殛滅報。入諸大地獄。轉世降落,困苦填還,復轉牛。


★摒棄忠良,肆行悖逆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殺滅籍,以異禍戕殺報。入諸大獄。轉世降落困阨,再轉犬馬。


★棄明投暗,助逆戕正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殺戮籍,以禍覆殺戮報。入諸大獄。轉世犬。


★違命事逆,惡黨叛主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殛滅籍,以籍沒殛滅報。入諸大獄,轉入鐵城千劫,懺悔始出。


★臨難棄主,含恥事逆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殺戮籍,以拂逆殺戮報。入諸大獄,刑盡,罰入阿鼻千劫,懺悔始出。


★翦忠剝正,賣主求榮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族滅籍,以機敗族誅報。入九大獄,刑盡,罰入鐵城五千劫,懺悔始出。


★罪亡受恩,得幸轉叛,或叛故主或叛恩主均同罪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族滅籍,謀破伏誅報。入九大獄,罪滿,罰入鐵城五百劫。轉世犬。遠棄君父,榮外稱雄,謂遠去邊夷外域,榮耀稱雄,不雇君父恩義也,棄順效逆之罪。削其壽祿,註殺戮籍,以觸罪殘戮報。入九大獄。轉世邊域犬豕。


以上諸條,皆不忠之罪,餘罪比例而治。其諸六逆,若下犯上,少凌長,小加大,遠間親,新間舊,淫破義等等罪惡,現在、過去、未來,如其所作而報之。


順逆當從天理分,念頭審定乃堪行;

若還棄效來顛倒,敗國亡家命必傾。


【原文】


◆作亂章棄順效逆


太上曰:「順逆有分,準於一理。循理為棄效,得理而止。夫棄與效,以理為則,得理而順,失理而逆,明辨其順逆,則棄效不忒。棄逆效順,惟德之則。棄順效逆,惟德之賊。順逆顛倒,棄效迷惑,身其必滅。」


孔子曰:「棄也者、違而去之。效也者、從而法之也。順之為言、得理也,吉之象也,當效之道也。逆之為言、失理也,凶之象也,當棄之道也。君子有以。慎其棄效,而審其順逆,明其順逆,而決其棄效。是以。動與吉逢,而靜與貞會,進而無咎,退而無悔也。


是故。順逆也者,吉凶之先見者也。棄效也者,貞吝之樞機也。小人。與逆為比,與順為敵,悖其綱紀,而為叛亂,捨其天理,而作奸邪,故順逆反、而棄效亂,禍亂作而國家危。


辨之不明,而行之不當,其志昏。辨之亦明,而行之不當,其命亂。辨之雖明,而行之不決,其行悖。辨之既明,而行之故悖,其行逆。既昏且亂,為悖與逆,滅身之罪,誅其可得逭耶?」


玉尊曰:「順當效而反棄,逆當棄而反效,捨理乖常,作亂之道。罪在於身,而禍及於國家,律宜大殛,滅其身家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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